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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2次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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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4 08:18:3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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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芮传荣) 9月23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2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林春、王月明、华黎明,秘书长王兴无等出席会议。靳林春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人事任免案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关于《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了关于《农民专业合作法》执法检查方案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加强与市人大代表联系的意见》;通过了《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办法》草案,同意提交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确定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建议议题、时间及列席代表名单。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情况的报告。长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地震监测预防体系。目前,我市由地震台、地下水观测网、宏观信息监视网组成的监测网,运行正常,建设工程防震能力得到强化。近几年来,《马鞍山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关于执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的通知》等制定颁发,要求全市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自2004年以来,全市对近千项建设工程进行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对此,会议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全市下一步抗震减灾工作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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