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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伙小偷在短短的七天内连续盗窃了三家超市,见到香烟、现金就拿,收款机和老虎机也不放过,所盗物品经评估总价值达6.5万余元。蜀山法院日前审理了此案,并于昨日判决生效。孙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葛李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陈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沈飞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100元。
2007年6月15日3时许,孙军、陈龙伙同代良等人窜至合肥市蜀山区环湖东路“伟成”超市门口,采用撬门入室的方法,盗走超市内“金皖”香烟7条、“普皖”香烟2条、“红三环”香烟2条、“雪豹”老虎机1台及现金人民币200元;两天后的17日2时许,孙军、陈龙伙同代良、李厚强等人窜至合肥市蜀山区大铺头新加坡花园城附近红府超市,用同样的手法盗走“海信”HK600-6b30型收款机1台、各种香烟248盒、“洪都”电动车1辆。 “洪都”电动车被陈龙以人民币350元的价格变卖给沈飞,沈飞明知该车系犯罪所得仍然购买并将该车转卖给他人;4天后的21日2时许,孙军、陈龙伙同李厚强等人窜至合肥市蜀山区丰乐大厦附近张某经营的“烟酒茶”超市门口,采用夹断门锁的方法,进入店内,盗走价值8500元的各种香烟。此外,2005年1月2日晚,葛李涛、孙军两人在合肥市包河区葛大店长春一汽汽车配件店用店内一辆人力三轮车盗走店内各种汽车配件总计价值33155元,并且商量葛李涛所盗窃的配件变卖后与孙军共同分赃。然后由葛李涛变卖两人分赃……
2008年3月12日,公安机关在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和煦园网吧内将被告人孙军、陈龙抓获归案。次日,沈飞由其父母带到公安机关投案,退赔所购的赃车,并已返还被害人。孙军归案后,交代其与葛李涛曾实施的作案事实。2008年3月26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在合肥市包河区淝河旅馆将被告人葛李涛抓获归案。 (蜀法刑、王苗苗、张玉学、朱玉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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