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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一分钱没抢到,日前,罗某还是因抢劫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今年6月的一天凌晨2时许,罗某与两位朋友来到粱园路,罗某提议抢点钱花花,另两人不同意。这时迎面过来一男子,罗某上前试图抢劫。该男子觉出他的意图后迅速跑开,罗某追了一两百米没有追到才罢休。男子随后报警,罗某很快被抓获。法院审理认为,罗某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虽然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但已构成抢劫罪(未遂),考虑其认罪态度较好,遂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对判决结果,罗某当庭表示不上诉。(海燕吴琴孔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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