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移动社区

!login_bar_tip!

搜索
查看: 304|回复: 0

买电瓶观光车上路运营被罚三万元 车主一审败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0-6 08:3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949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今年8月,灵璧县人徐君因购买电瓶观光车上路运营被合肥运管处罚款三万元,徐君不服处罚,将合肥市运管处告上法庭一案。近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徐君因无证运营败诉。

  今年3月15日,灵璧县人徐君从芜湖市买了一辆观光电瓶车,4月2日,徐君开着这辆车子在省城姚公庙一带上路运营,“经营”线路全长2公里左右,乘客上车每人每次1元钱。5月6日,徐君正在运营时,被合肥市交通管理运输处执法人员查获,并以“非法营运”为由拟处罚三万元。虽然召开了听证会,但处罚结果依旧不变。徐君对判罚不服,于是将运管处告上法庭。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任何从事道路运营的车辆,都应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徐君的观光电动车虽然有生产厂家的合格证,但是没有获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道路运输许可就上路经营,这种行为已经违法。徐君在法庭上认为办证无门,全国其他地方都在大量推广等,不等于就能无证运营,更何况这涉及到公众的人身安全。因此,法院驳回了徐君的诉讼请求。

  据悉,徐君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将提起二审诉请。(记者苏艺)
每一条内容都代表用户宝贵的个人意见和观点,欢迎建议和指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马鞍山聚网 ( 皖ICP备2022000810号-1|皖公网安备 34050302000772号 )经营许可证/EDI编号:皖B2-20220283

GMT+8, 2025-1-19 11:38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