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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正处于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阶段,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已全面展开。就这次经济普查的开展工作,10月6号,本台记者采访了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统计局局长程宏旺。
问:程局长,你好,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对象和范围有哪些?
答:这次经济普查是普查我市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了除农业以外的所有单位和个体户。
问:开展这次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答:这次经济普查是普查我市对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通俗地说,就是摸清我市的家底,全面掌握我市国民经济总体规模、结构、效益等情况,为加速实现我市“两个率先”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
问:第二次经济普查在时间进度上是如何安排的?
答:这次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全年。
问:经济普查对象有什么义务?
答: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所有的经济单位、个体户和有关企业都有义务积极参、配合和支持这次经济普查,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并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 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如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如何消除被调查对象的思想顾虑?
答:《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二明确规定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对普查中获得的国家秘密或者是企业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就是说普查员和普查机构,绝对不能把个人的商业秘密暴露出去,这是一个非常严格的纪律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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