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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不得再提“应付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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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9 08:4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946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平时不搞调查研究,开会前信手拈来写个提案应付了事,这种少数政协委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做法再也行不通了。合肥市政协十二届七次主席会议日前原则通过了《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将各类明显具有应付性质的委员提案列入不予立案的范围。

  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反映政协委员履职水平的重要表现。根据合肥市政协最新通过的《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政协委员提案应当围绕当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做到一事一案,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和建议承办单位。

  值得指出的是,这项新政策还把纯属涉及委员及其亲属自身利益的事务,涉嫌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等11条情形的委员提案列为不予立案的提案范围,不予立案的提案将作建议修改或退还提案者等处理。(张梵晞记者胡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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