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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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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0 08: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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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宫建华) 为全面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我市过去一年里贯彻实施情况,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市人大常委会自10月8日起对我市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开展执法大检查。
      10月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宏基主持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该法的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林春、王月明、周宏基、华黎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兴无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和特邀专家及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等参加了汇报会。10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分三个检查组,在副主任靳林春、王月明、周宏基、华黎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兴无等带领下,分赴当涂县和花山区、雨山区部分乡镇和行政村,检查了花卉培育、家禽饲养、蔬菜棉花种植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发展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林春在检查中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市还处于起步阶段,但发展势头较好,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学习宣传,提高农民群众认识水平。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注意总结典型,以点带面。要指导各专业合作社加强民主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理财,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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