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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拿到庐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的裁决书,就能从印刷厂领取到总数为6545元的工资和补偿金。谁知陈建峰至今仍是两手空空。“这份裁决书下达有一个多月了,我往厂里也跑了四五趟,可这钱就是拿不到。”陈建峰着急地说。
据陈建峰介绍,他曾是金日印刷厂的职工,去年7月进厂,今年6月18日辞职。“辞职原因主要是当初进厂时,厂里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为我办理保险。”从辞职那天起,陈建峰就向庐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递交申请,要求厂里为不签合同赔付。庐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经过调查核实,于8月29日下达仲裁裁决书:让金日印刷厂赔偿陈建峰的工资和补偿金。陈建峰说:“9月8日,厂里的老板签收了仲裁裁决书。直到上诉期过了,他也没给我钱。”9月26日、27日、28日连着三天,陈建峰拿着相关材料到厂里向负责人王震领钱。“王老板说他已签了字,让我到办公室李宏主任那去,李宏说已将相关材料转交到了财务部,财务部的工作人员说,没有看见老板签字,不能将钱给我。本来厂里应该在9月23日至30日内将钱补偿给我的,但厂里的负责人却相互踢皮球,不愿给我解决。”陈建峰既气愤又无奈地说。30日,是裁决书里规定的最后期限,但厂里仍置若罔闻。10月6日上午,陈建峰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又去了厂里,厂里的一个员工让他过两天再去。陈建峰说,这肯定又是在玩拖延术。
陈建峰为何就是拿不到钱?记者就此采访金日印刷厂负责人王震。王震给出的理由是:他来的当天我就签字了。可能是相关手续的办理加上我们厂里也有其他事,耽误了一些时间。不过这件事主要由办公室李主任负责。
记者向庐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主任胡从容求证此事,胡从容马上说,事情确如陈建峰所言。如果“金日”就是拖着不办怎么办?胡从容答:当事人双方从拿到裁决书当日起算,有15天的期限可以上诉。现在早已过了上诉期,就应该按照仲裁裁决书执行。如果在裁决书规定期限内,金日印刷厂逾期不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陈建峰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据悉,陈建峰已向庐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窦静、 卢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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