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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加入联营的,要么滚出芜湖,要么被打死!”在芜湖香蕉市场,戴某兄弟曾纠集几名刑满释放人员以暴力强迫经营户联营方式坐收无本之利。记者9日从芜湖市镜湖区法院获悉,戴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其余几人也分别领刑。
长丰人戴某和其弟在芜湖果品批发市场做生意。去年11月初,他见经营香蕉有利可图,遂与晋某、周某、唐某、张某等人商量成立“香蕉联营”组织。随后,戴某等人召集有关经营户商讨“香蕉联营”。在会上,戴某等人采用威逼手段要求经营户参加联营,由其统一进货,统一价格进行销售。并扬言不加入“香蕉联营”的经营户,“要么滚出芜湖,要么被打死”。为确立威信,戴某等人殴打了一名不愿加入联营的经营户。
今年1月,戴某等人成立了“香蕉联营”组织,要求香蕉经营户以每股4万元的价格入股参与“联营”,每股还需交纳1000元风险金,作为排除未加入“香蕉联营”的其他经营户在芜湖从事香蕉经营的费用。但戴某等人没拿一分钱,却以“干股”的形式参与分成,负责排除外来户经营香蕉。
迫于戴某等人的淫威,当地绝大多数经营户只得参加“联营”。今年3月底,警方将戴某等人抓获,随后,镜湖区检察院对这起强迫交易案的5名嫌疑人做出批捕决定。(靳法记者朱礼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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