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37|回复: 1

蚌埠市原副市长吴洪明受贿逾百万 一审获刑10年半

累计送礼:
0 个
累计收礼:
0 个
发表于 2008-10-11 08:51:0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042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昨日上午,蚌埠市原副市长吴洪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芜湖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吴洪明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现年54岁的吴洪明是歙县人,发案前系黄山市政协副主席,此前曾任歙县县委书记、黄山市副市长等职。2001年12月,他调任蚌埠市副市长,2006年2月,他当选为黄山市政协副主席。吴洪明受贿犯罪时间跨度有10余年之久,达59笔之多,一路做官,一路受贿。2007年6月,省检察院在查办蚌埠市土地系统渎职犯罪窝案过程中发现线索,随即立案查处。同年7月,吴被执行逮捕。今年4月,芜湖市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5月,芜湖市中院开庭审理该案,他也成为因涉嫌渎职犯罪被我省检察机关查处的最高级别官员。

  法院审理认为,吴洪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逾百万元,在蚌埠一地块土地转让问题上造成国家6412万余元损失,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鉴于其在检察机关传唤前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视为自首,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其赃款72.6万元人民币、美元1.2万元、港币1万元、欧元0.2万元、日元10万元、购物卡12.7万元和赃物一套红木沙发、一块帝陀手表依法上缴国库。法庭宣判后,吴洪明在庭上表示将认真考虑是否上诉。(冯其、江童卫、魏卓君、朱礼文)
每一条内容都代表用户宝贵的个人意见和观点,欢迎建议和指正.
累计送礼:
0 个
累计收礼:
0 个
发表于 2008-10-12 02:27:31 | 查看全部
他奶奶的   怎么安徽全出贪官。。。
每一条内容都代表用户宝贵的个人意见和观点,欢迎建议和指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建议联系

admin@discuz.vip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关注公众号
  •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5 马鞍山聚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经营许可证/EDI编号:皖B2-20220283 皖ICP备2022000810号-1|皖公网安备 34050302000772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