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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合肥市公安局获悉,2007年至今,合肥共发生公交车驾驶员与乘客间的纠纷、公交车驾驶员受侵害案件等40余起,公交车驾驶员频频遭到殴打。警方呼吁,市民在乘坐公交车时,应从自我做起,文明乘坐公交,公交驾驶员也要提高自身素质。
据了解,这40余起纠纷案件中,大多发生在2007年,该年度共发生30余起,且多发生在由市区开往肥东县城的37路、38路、39路和40路等公共汽车上。今年合肥警方共受理公交车驾驶员与乘客间纠纷案件7起,与2007年同比下降了79%。其中公交车辆与社会其他车辆在正常行驶中,因违反交通规则,驾驶员间发生纠纷案件4起;因乘客违反公交运行规则和管理发生纠纷案件2起;寻衅滋事案件1起。
公交车驾驶员与乘客间纠纷案件频频发生,引起了合肥警方高度重视。警方立即组织民警在公交车的起点、终点和沿途巡逻,并设立交通警务室,随时受理驾驶员与乘客间纠纷的案件,并在群众中开展文明、规范乘车的宣传。同时,便衣民警在公交车上蹲点,应对公交车内扒窃问题等。
警方认为,要杜绝公交车驾驶员与乘客间纠纷案件的发生,需要每一位乘客和公交车驾驶员的共同努力,从自我做起,规范自己的言行。相关单位要加大对城市公交的运行和管理要求的宣传力度。(张静、冯兰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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