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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承包方在工程款上发生分歧,承建方负责人一气之下竟封堵高速公路。记者昨天从合肥警方获悉,参与封堵高速公路的张某、许某已被依法治安拘留。
10月14日14时许,两名男子突然来到合宁高速公路小西冲段,手举标语牌,堵路10分钟左右,导致该路段车辆通行受阻,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堵路事件发生后,合肥警方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经查,堵路的两名男子分别是张某、许某(男,均是南京人)。张某在南京某船件钢结构厂工作,2006年10月,合宁高速公路扩建竞标时,南京某船件钢结构厂获得工程HNK-03标桥梁工程承包权,张某为承建方负责人。工程结束后,南京某船件钢结构厂以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导致该厂利益受损为由,在该工程决算时,执意要求总承包方追加资金,以弥补亏损。而该工程总承包方一直没有答应承建方的单方要求。双方负责人虽多次商谈,但一直没形成一致意见。
张某为此恼羞成怒,曾扬言如果总承包方不把钱给足,就堵高速公路。为此,警方曾多次找到张某,告知他的权利和义务,告诉他可以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权利,但不得有过激行为。14日上午,高速公路项目部及单位律师召集总承包方、承建方就资金问题再次进行商谈,双方在会场发生争吵并未达成协议,双方不欢而散。张某一气之下便做出了过激的举动。
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张某、许某予以治安拘留。警方提醒,任何人的合理诉求,都要通过合法的渠道、以合法的手段来反映。即便是合理的诉求,一旦反映的渠道和手段不合法,也是违法的。(张静、姚丽、冯兰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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