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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拖”账户要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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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3 08:38:5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030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本报讯针对部分公积金房贷者不能及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象,省直公积金管理部门即日起采取新政,对连续3个月未能及时还贷的,冻结其公积金账户,这意味着这名职工将不能支取其公积金账户内的公积金。

  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信贷科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每月都会收到银行转来的催还房贷的通知,最长的有连续10多个月未还房贷。针对这种现象,出于保障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安全等考虑,他们决定即日起对借款人不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3期以上,将冻结该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不予办理公积金支取业务。

  据介绍,现在公积金还贷期都是按月计算,连续逾期3期以上也就是3个月以上。但这种冻结是暂时的,借款人只要及时把贷款补还上,账户很快会解冻,此举只是希望借款人能按时足额还款。(记者刘建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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