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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土地管理将享特殊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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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3 08:57:1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030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获悉,国土资源部正式批准合肥市为全国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市,成为全国唯一市级试点。据悉,在被批为试点城市后,国土资源部也给予合肥市在土地管理方面一些“特殊的优惠政策”。
  作为中部崛起的前沿、新兴的省会城市,如何做到保障发展的同时保护资源,近年来合肥市将节约集约用地作为“立市之本”,在土地管理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创新。特别是滨湖新区通过综合交通布置、城市立体开发等创立的六种节地模式,在全国来说,都是最新的成果。
  为实现试点目标任务,合肥市今后将按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通过成立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和实施机构,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实施;采取加大投入、促进银行融资、吸纳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保障资金需求;通过将节约集约理念贯穿城乡规划全过程,推进国土管理与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
  相关人士认为,合肥市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市的申办成功,必将为合肥市在土地管理制度创新的同时,推动规划、财政、环保等相关制度的配套改革提供新的平台。合肥相关方面表示,将力争通过5至10年的努力,成为全国节约集约用地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试验区和示范窗口。(赵无名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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