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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无为县一村民父亲的骨灰盒被人从新坟中铲碎,其家人义愤填膺,向对方提出赔偿30万元精神损失费的要求,最终在司法所所长周欣的调解下,以赔偿精神损失费4万元化解了双方纷争。
无为县严桥镇湖塘村古湖路正在修建,该路段承包人是胡某,因该路段的路肩工程需要从别处取土填附,10月3日,胡某的雇工俞某在用铲车取土时把该村村民叶某父亲的坟墓当作土堆一铲铲掉了,当时就将骨灰盒铲碎,骨灰撒满了一地。叶某父亲安葬才几个月,可谓尸骨未寒!被人挖祖坟,而且又是新坟,这在农村可是大事,叶某家人得知情况后,义愤填膺。何况坟墓离修的路段还有几米远,坟墓和土堆有着一定的区别,于是叶某和他的家人亲友一起找到胡某,要求赔偿30万元精神损失费,并扰乱工程施工。
得知情况后,当地村人民调解委员及时对事件进行了调解,但没有效果,双方各不相让。无奈,村调委会向该镇司法所汇报,10月13日司法所所长周欣把当事人双方叫到了一起协商赔偿事宜,经过多次情、理、法的分析,指出根据相关法律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并结合乡风民俗,一步步缩小双方的差距,10月14日晚,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胡某赔偿叶某亲属精神抚慰金4万元,以现金一次性付清,并将叶某的坟墓按其相应标准重新修好。
10月15日,叶某家人拿到了4万元赔偿款。(通讯员尹吉雨 李友龙 记者吴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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