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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商报昨日报道,10月11日,滁州籍客商黄俊在阜阳办事,被阜阳颍州区市容局一辆执法车撞伤,肇事司机简单地问几句后开车离开。本报的报道引起阜阳相关部门重视,昨天,阜阳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大队长张曙光告诉记者,根据交警部门的鉴定,市容局执法车司机撞伤人离开的行为,被定性为肇事逃逸。
据伤者黄俊的亲属说,在拿出5000元作为医药费后,肇事司机来到医院向黄俊赔礼道歉,并买了牛奶、核桃粉等来医院探望。对于肇事司机的行为,黄俊的家属在之前的采访中表示,并非不可沟通,只是对一开始对方沟通的方式表示不满。对于此,颍州区市容局局长曾亚民说,在接到有人带着某局领导去医院沟通的情况反映后,他进行了调查。据当事司机向其反映,起初带着某局领导去并非为了“壮声势”,而是认为带着有身份的人去道歉,更能体现诚意,没想到引起了误会。
事故大队负责人张曙光称,交通责任认定通知书已经形成,肇事司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交警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截至记者发稿时,颍州区市容局局长曾亚民和伤者家属都称尚未接到交警部门的认定书,但曾亚民表示,治疗伤者是市容局义不容辞的责任,负责黄俊因伤而付出的全部费用,并再次向黄俊表示道歉,今后将加强车辆管理。此外,曾亚民还说,颍州区市容局将根据交警部门的认定,对肇事司机进行相关行政纪律处理。(记者武长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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