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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情人分手难 男子伤人后实施强奸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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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4 09:41:1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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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在线讯 (通讯员:魏春生) 10月23日,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强奸案件。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吴某与王女士系多年的情人关系,今年2月王与前夫复婚后,提出与吴断绝情人关系,吴反对,并以公开两人的关系对王进行威胁,便时常与其争吵。7月13日晚8时许,刘酒后来到王家,借酒与与其发生争吵,大打出手。这其间,刘摔坏王的手机,并将王从床上推落地上,至其两颗门牙折断(构成轻伤),当王准备下楼报警时,吴上前撕烂王的裙子,将其逼到床上,强行与王发生了性关系。

  检察机关认为,吴使用暴力和胁迫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应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于日前向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此案法院已依法组成合议庭,择日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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