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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不得兼职“赚外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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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5 08:43:5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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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公司高管存在兼职“赚外快”的现象,这种被视为国企领导“中饱私囊”的门路将在我省得到约束。记者从昨天召开的省属企业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酝酿制订《企业领导人员兼职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将对企业领导人员兼职、兼薪、参股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年底,省国资委还将会同省纪委进行专项检查。

  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桂建平介绍说,2007年,我省省属企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亿元,达到2372.3亿元,省属企业资产总额达到4080.2亿元。今年在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国内通胀压力增大的不利因素影响下,省属企业仍保持快速发展态势。

  在资产规模不断壮大中,我省省属企业遭遇腐败之痛,特别是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国有产权转让、大宗物资采购、大额资金运作、产品销售等环节,腐败行为不同程度存在。最近4年来,省国资委共立案607件,对91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严肃查处7名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和犯罪案件。通过办案,避免和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183.56万元。截至目前,省国资委先后出台了48项国资监管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定和制度,但仍出现了一些国企领导人员重大腐败案件,如徽商集团原董事长蔡文龙、皖能集团原董事长张绍仓、省投资集团原副总经理董苏皖等。

  为了进一步约束国企高管们的权力,我省将制订《企业领导人员兼职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并对企业领导人员兼职、兼薪和参股行为进行全面清理,管住企业领导人员“中饱私囊”的手。(孟银菊 记者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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