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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简易码头实行登记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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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8 08: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982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本报讯(记者 王永武 通讯员 张克训) 我市出台简易码头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以强化安全、方便当地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为目的,对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确实为当地经济及群众生活需要的简易码头进行登记,并对此实施有效管理。
      市港口局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港口码头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确保港口岸线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充分发挥现有简易码头的功能,促进我市港口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部《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和《马鞍山港总体规划》,以及市政府河道堤防综合整治意见,结合港口的实际情况,近日编制出《马鞍山市简易码头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暂行)》。根据此管理办法,简易码头经营人必须事先申请办理《港口临时装卸作业通知书》,在港口局实行备案,接受港口局的有效管理,并实行年度核验制度。
      据市港口局介绍,该暂行办法于11月份起正式实行。该办法的实行为我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了一个新管理平台,我市简易码头的安全生产管理将由原来的无序管理走向规范有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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