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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点30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经开区大学城的“6·23”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薛良培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崔娟娟父母24万余元。
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查明,薛良培与崔娟娟于2006年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至案发前,崔娟娟多次向薛良培提出终止恋爱关系。2008年6月,薛良培得知崔娟娟又与他人谈恋爱,便于6月16日赶至合肥市找到崔。6月19日,两人入住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商业中心学府招待所203室。6月20日,两人因崔娟娟与男友蔡元春电话联系发生争吵。6月21日上午,被告人薛良培从招待所附近的“GOOD邻居”超市购买了饮料等食品以及水果刀一把。当天19时,蔡元春再次与崔娟娟电话联系时,引起薛良培的不满,两人发生争吵,薛良培持水果刀向崔娟娟胸腹部捅刺十余刀致其死亡。薛良培作案后逃至陕西省西安市,后于同年6月28日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薛良培仅因感情纠纷竟持刀将被害人杀害,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薛良培及其辩护人提出其因恋爱受挫、情绪失控实施犯罪,不能作为对其从轻处罚的理由,法院遂作出如上死刑判决。
宣判后,薛良培表示要经过考虑再决定是否上诉。 (胡明艳、 石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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