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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女生面临失明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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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9 09:08:5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024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据安徽市场报报道 因高度近视,今年20岁的蚌埠某校大一女生李媛媛利用暑期在省城做了眼睛手术,希望以此提高视力。手术拆线后,视力明显提高让媛媛高兴了一阵子。不料,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媛媛发现自己的眼睛开始红肿,视力急剧下降。经权威医疗机构诊断得出了激素性青光眼晚期,双眼低视力1级,评定为六级伤残,治愈机会渺茫的结论。日前,媛媛以医院存在严重过错为由,一纸诉状将为其做手术的合肥市包河区医院告上法庭。

  治近视实施眼部手术

  据李媛媛43岁的父亲李保和介绍,他于2007年7月27日带女儿到合肥包河医院眼科治疗近视眼。该医院医务人员在未进行任何必要检查的情况下,就为他女儿实施了双眼放射状角膜切开术,术后医嘱长期外用碘必殊(妥布霉素、地塞米松)。2008年4月,媛媛的眼睛越发疼痛,视力急剧下降,经到权威医疗机构就诊被告之为激素性青光眼晚期。治愈机会渺茫。因此,他们认定合肥市包河医院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在治疗的过程中未进行必要的检查,术后未根据病情调整用药,致使李媛媛长期使用激素类药物而形成激素性青光眼,视力几近丧失被迫辍学。现在,他们一家人不得不在省城租房来打官司。同时,媛媛为保住仅有的一点光明,一个月就需要6000元左右的鼠神经生长因子注射液。而这个数字对于他们工薪家庭来说,实在无法承受。而且,媛媛的情绪非常不稳定,随时可能出现意外。

  诉讼后出现两份病历

  “知道女儿眼睛无法挽救后,我找到了医院要求拿回病历,医院不同意,后在派出所配合下,医院才让我复印了病历。”李保和告诉记者,复印病历后,为保证真实性,医院在他们的要求下,专门盖了公章。随后,他依据病历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不知道是医院忘了他已复印过病历,还是出于其他目的,在他起诉后,医院又向法院提交了一份不一样的病历,所记载的内容完全不一样。因此,在起诉医院的同时,他要求法院认定医院承担出具伪证的责任。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省城宁国路的包河区医院进行采访。在记者说明来意后,李媛媛的主治医生魏洪林表示,医院方面没有任何过错,既然对方已告到了法院,一切将由法院来判决。同时,其告诉记者,若要了解具体情况,可以到一楼外科办公室询问。在该医院一楼外科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任何过错,记者要了解情况,可以直接到法院去。(文中人物系化名)(万千 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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