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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轻轻,身体健康,却不务正业,多次行窃。尽管已经被多次处理过,但仍不思悔改,今天上午戴某再次因盗窃受审。这是7个月内他第二次在包河区法院过堂。
据戴某交代,今年8月10日下午3点左右,他到东流路上一家宾馆去找朋友陆先生。不巧朋友不在,他就与房间内另外两个人边聊天边等朋友回来。没过多久,两人都说有些困,就去睡觉了。等这两人睡着后,戴某见房间的桌子上放着笔记本电脑和两部手机,就动了心思。他悄悄地走到桌子边,蹑手蹑脚地把电脑的连接线和鼠标线拔掉,抱起电脑,拿起旁边的两部手机,溜之大吉。他带着偷来的电脑和手机,来到大钟楼附近,找到路边一个收二手手机的男子,将电脑和一部手机以1400元的价格卖掉,另一部手机则留着自己用。可是他还没来得及熟悉新手机的功能,次日凌晨4点左右,戴某在新亚汽车站旁边的商店里买东西时,被他的朋友陆先生发现,随后被扭送到公安机关。
在采访中,记者惊奇地发现,戴某今年才刚满18岁,但已经被处理过多次。去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蜀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今年3月份同样因盗窃罪被包河区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刚刚刑满出来不久,8月份就再次行窃。
庭审中,戴某对所犯盗窃事实无异议。法院依法进行审理认为,戴某已构成盗窃罪且属累犯,所盗物品有部分尚未追回,应从重处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戴某表示不上诉。 (魏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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