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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质疑违反程序 业委会备案不足一月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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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0 08:59:5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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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国际商务中心小区居民自发成立的业委会在合肥市房产局备案不到一个月,业委会就作为第三人,与房产局一道被两家公司和几名业主告上法庭,对方的理由是业委会的成立程序违法,房产局给业委会备案是错误的。

  业委会主任闫某介绍,2005年底至2006年初,业主陆续住进小区,入住后发现小区存在一些问题。去年5月,11个业主自发组成维权小组,帮业主解决问题。同年10月17日,在芜湖路街道办事处和茶亭社居委人员组成的4人指导小组协助下,小区召开了首届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10月24日,业委会向芜湖路街道办事处履行了备案。在向合肥市房产局申请备案时,第一次被拒绝。之后,业委会向合肥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今年3月11日,国际商务中心业主委员会获准成立备案。

  今年4月,凯巨百脑汇(合肥)电子信息有限公司、安徽省百脑汇电子时代广场有限公司、唐某、严某不服房产局给予业委会备案的行政行为,将合肥市房产局和业委会起诉到包河区法院。

  凯巨公司等诉称,业委会在成立之前的筹备过程中多处存在违反筹备程序规定,不符合合肥市物业管理规定。今年5月30日,法院一审判决撤销房产局给予业委会的行政备案。10月27日,合肥中院二审对本案作出裁定,撤销包河区法院一审的行政判决,发回包河区法院重审。 (实习生储著传记者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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