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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2年学校不再“城乡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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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09:05:5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019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10月27日——11月02日徽周刊



  学生人均校舍建筑面积规划指标为小学不低于7平方米,初级中学不低于10平方米。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出台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规划,让学校建设不再有城乡差别。根据规划,到2012年,我省基本完成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新标准建设首先从城区开始,到2009年,我省将完成各地市城区内和部分条件较好的县城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10年,完成所有县城内和部分条件较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12年,基本完成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省各县(市、区)学校达到标准的比例不低于85%。届时,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设备设施和图书配备达标的差距将会大大缩小。

  此外,《合肥市贯彻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实施意见》即将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将全面启动。新政策将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寄宿制学校等相结合,统筹考虑、整体推进。据相关计划,该市将调整部分村小或教学点,按照每3~4万人建一所初中、每5000~10000人建一所小学的标准,合理布局农村中小学。同时,积极推进乡镇寄宿制中心学校建设,实现每个乡镇建设一所寄宿制初中目标,解决留守少年儿童和村小撤并后适龄少年儿童就学问题。(记者张晓嵘胡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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