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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农保和城保可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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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09:43:2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027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本报讯(记者 吴天祥 通讯员 吴成友) 近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我市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互转移的实施办法》,此举进一步促使我市社会保障制度的可衔接、可转换。
      办法明确了保险关系转移的条件,规定参加新农保后转为非农业户口,城保和新农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及以上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申请将农保转入城保;对于申请将城保(包括外地)转入新农保的,为我市农业户口,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条件即可。办法还详细规定了新农保和老农保转入城保后缴费年限的换算方法、保险费的补缴原则,以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相关业务所需的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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