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46|回复: 0

合肥市大杨镇一社居委书记受贿10万 领刑8年

累计送礼:
0 个
累计收礼:
0 个
发表于 2008-11-7 10:47:3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015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昨日,原合肥市大杨镇照山社居委党支部书记王金卫因受贿10.8万元,被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审理查明:王金卫在担任合肥市大杨镇照山社居委党支部书记时,协助镇政府从事国有土地经营管理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其间,在照山社区大酒店、照山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楼工程建设过程中,王金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10.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鉴于王金卫在纪委找其谈话时,主动交代纪委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构成自首,庭审中也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杜晓娟、孔华)
每一条内容都代表用户宝贵的个人意见和观点,欢迎建议和指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建议联系

admin@discuz.vip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关注公众号
  •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5 马鞍山聚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经营许可证/EDI编号:皖B2-20220283 皖ICP备2022000810号-1|皖公网安备 34050302000772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