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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生育险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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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2 08:59:5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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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省直单位开始缴纳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的次月,职工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记者昨天从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涉及10余万参保职工的省直生育保险正式实施。

  根据安排,各参保单位要在本月25日前到省医保中心征缴计划科办理生育保险申报确认手续,从12月份开始缴费。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省直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参保单位申报,省医保中心核定。据悉,省直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缴费费率为0.4%,企业的缴费费率为0.8%,其他用人单位可选择上述某一种费率。

  省医保中心有关人员告诉记者,以前省直单位职工生孩子实行单位报销,实行生育保险后,不论单位效益好坏,生育女职工都能享受到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也减轻了单位负担。

  参保单位职工实施生育、计划生育手术时,应在省直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愿选择一家医院,作为产前检查、分娩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定点医院。同时,参保单位职工在怀孕10周内,应填写相关申请表,由单位或本人持医院诊断证明、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证)、生殖服务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到省医保中心备案。(徐昌胜、夏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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