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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即可落户 子女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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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5 08:5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909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昨日,省城楼市救市政策在众多购房者的期待中出台。除了新安晚报昨日报道的对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解禁外,在省城购房者还可以在合肥落户、子女就近入学,此举意在鼓励外地居民来肥购房置业。

  昨日公布的《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为鼓励住房消费,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购买住房,在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允许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了吸引外地居民来肥购房,合肥市调整了购房办理户口政策,实行子女就近入学。凡在合肥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下同)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子女在合肥市落户;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购房一方的父母可同时落户。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下,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1名未成年子女落户。本市市区常住户口居民购房,购房一方的父母需在合肥市落户的,可申请迁入。

  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外地人在肥购房置业比例不断上升。今年以来,以购房者身份证户籍地划分,合肥城区居民购房占整个房地产市场的比例仅为33.91%,合肥市三县占16.41%,合肥以外的省内居民占42.04%,外省居民占7.63%,外地购房者已占合肥楼市的半壁江山。

  一家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合肥市公布的救市政策对目前持续低迷的销售情况将有一定的刺激作用,因为现在很多省内居民在合肥购房就是为了让小孩能够接受到更好的教育。(记者孙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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