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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佩林
《马鞍山日报》11月12日5版《公共场所禁烟,你做到了吗?》一文读后令人感慨。吸烟有害健康是人所周知的基本常识。为了市民的健康,许多公共场所都有禁止吸烟的规定,然而一些缺乏公德意识的烟民却对此熟视无睹,将禁止吸烟的告示当作“摆设”,旁若无人地在大众场所一根接一根地吞云吐雾,结果不仅损害了自己的健康,还“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害苦了其他市民,使他们成为“二手烟”的受害者。如此既损人又不利己,实在是得不偿失。
公共场所禁烟年年讲月月谈天天说,成效却不大。甚至给人一种雷声大雨点小的感觉。笔者认为,对那些只图自己潇洒快活,而置社会公德和他人健康于不顾的“烟瘾君子”要动点真格,仅靠宣传教育、劝阻力度明显不够。《马鞍山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于今年10月18日实施,但在许多公共场所,旁若无人的吸烟者仍然为数不少,看来要想让这些烟民彻底摒弃陋习,绝非一朝一日就能做到的。我认为,上述《规定》可以经过事实检验再不断完善。与此同时,一些主流媒体不妨尝试开设“曝光台”,让违反《规定》者在媒体上接受“道德审判”;对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不法商贩一经发现予以重罚;政府部门率先垂范,为市民做遵守《规定》的楷模……“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只要全社会人人参与,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都齐抓共管,并将禁烟当作创建文明城市,营造无烟健康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来予以重视,公共场所禁烟就会取得明显成效,并造福广大市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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