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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万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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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8 12:5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918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新华网快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17日发出通知说,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允许降低医保等缴费费率

  新华网快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规模较大的统筹地区,可采取一次性措施适当降低一定时期的缴费费率。

  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

  新华网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杜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17日发出通知,提出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

  通知说,充分运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加强对企业职工岗位培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和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以及对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根据需要延长培训期限,提高培训补贴标准,缓解就业压力,并以此提高技能水平,做好技能人才储备。

  要结合基本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努力推进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等多种培训模式,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承担各类建设任务的企业提供高素质的技术工人。

  已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失业农民工将纳入失业登记

  新华网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杜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17日发出通知,要求输入地要利用多种途径,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将已在用工地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

  通知说,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要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及时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并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和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要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积极开展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要及时了解本地区在外务工的农民工就业状况和返乡情况,加强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的监测和统计,作出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引导。输出地要依托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结合当地实际和农民工需求,适应转岗转业和结构调整的需要,大力开展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为返乡农民工就地就业和创业提供服务。

  此外,要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妥善处理倒闭企业、裁员企业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把解决拖欠工资作为维护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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