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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生活垃圾对池州市民来说可能将不再是“免费的午餐”。18日下午,池州市物价局主持召开池州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就池州市建委提出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进行公开听证。
申请方池州市建委的下设机构环境卫生管理处在《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陈述报告》中称,垃圾处理收费体现了“污染者付费”原则;也有利于提高全民环境卫生意识,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同时也是促进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市场化的重要前提,还可筹措垃圾处理资金,弥补财政收入不足。
池州市价格认证中心经充分论证考核后提出了两套方案。来自该市社会各界的22名代表中的大多数人原则同意第2套征收方案,即居民3元/户/月;机关、团体、事业单位、金融、保险、电力、电信等部门3元/人/月;大中专院校学生及工业企业1元/人/月;各类宾馆、酒店、商场等商业及服务业单位按经营面积收取0.15~0.30元/平方米/月;车辆及船舶按辆及吨征收。(朱春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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