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移动社区

!login_bar_tip!

搜索
查看: 219|回复: 0

逃犯当起“蜘蛛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1-19 08:5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905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铜陵市居民刘某因在枞阳县汤沟镇涉嫌寻衅滋事,被枞阳警方上网追逃,见民警来查房,为逃避抓捕,刘某竟然冒险当起“蜘蛛人”从自家9楼的阳台徒手爬上10楼阳台躲藏。18日,其被铜陵警方移交枞阳警方。

  刘某在上海打工期间与枞阳县汤沟镇的牛某结怨,多次找机会欲“教训”对方,但都未得逞。今年10月9日中午1时许,刘某在汤沟镇上的一家饭店发现了牛某,立即纠集多名社会青年,欲对其进行“教训”。牛某等人四散逃避,并报警。枞阳县公安局汤沟派出所快速出警,及时进行了制止。刘某趁乱逃走,枞阳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对刘某进行网上追逃。

  11月16日,金口岭派出所警方得知刘某正在家中后,安排民警实施抓捕。当天18时许,派出所民警悄悄来到其住所某栋902室,以上门核查户口为名进行查访,但是刘某的爱人一直不开门。民警只得将情况向110指挥中心汇报,特警也随后赶到现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劝说,刘某的爱人才勉强打开大门。民警亮明身份后,进入室内检查,没有发现刘某的踪迹,但发现有男人的衣服及袜子散放在沙发上,民警检查发现,刘某家的阳台空调外机上有明显的新鲜脚印,顺着脚印查找,发现刘某躲在10楼的阳台上。由于楼上无人在家,民警无法入内实施抓捕,只得做刘某的思想工作。消防官兵也赶到现场,并架设了防护网。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劝说,刘某放弃了抵抗,又从原路爬回家中。(吴彬 程凯 朱礼文)
每一条内容都代表用户宝贵的个人意见和观点,欢迎建议和指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马鞍山聚网 ( 皖ICP备2022000810号-1|皖公网安备 34050302000772号 )经营许可证/EDI编号:皖B2-20220283

GMT+8, 2025-1-19 11:26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