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移动社区

!login_bar_tip!

搜索
查看: 226|回复: 0

高二学生不以学业为重 参与斗殴被管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1-22 09: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902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和县某中学的5名高二学生不以学业为重,竟然纠集在一起,寻衅滋事,无故殴打他人,最终触犯了刑律。

  今年1月12日晚,被告人赵某携带钢管、砍刀等凶器,纠集王勇、刘浩、雷程、何华、吴佳(5人均为和县某中学高二学生)在和县望江路一网吧附近游荡。后恰好遇到汪某途经此处,赵某因怀疑汪某当晚辱骂了自己,便召集众人将其团团围住,拳打脚踢,还用钢管、砍刀等物对其拍打,致汪某右手第五掌骨完全性骨折,构成轻伤。案发后,被告人的亲属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3万元。受害人的监护人也表示对被告人予以谅解。

  鉴于被告人作案时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属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赵某起主要作用,属主犯。故和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赵某有期徒刑7个月;判处王勇、刘浩、雷程、何华、吴佳管制2年及1年不等的刑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蔡道 林程政)
每一条内容都代表用户宝贵的个人意见和观点,欢迎建议和指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马鞍山聚网 ( 皖ICP备2022000810号-1|皖公网安备 34050302000772号 )经营许可证/EDI编号:皖B2-20220283

GMT+8, 2025-1-19 11:39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