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892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中安在线12月1日讯 (记者:黄娜娜) 因弟弟与同学小晨发生争执被挨打,十四岁少女小梅欲为弟弟“出头”,强行逼迫同学喝下毒药,争执中,毒药洒在小晨身上。淮北市烈山区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小梅是留守儿童,长年和奶奶相依为命,得不到父母关爱教育,法律意识淡薄,对小梅涉嫌故意杀人做出不批捕批示。
家住淮北市烈山区的小梅,自幼丧母,父亲长年在外打工,小梅和弟弟跟随七旬的奶奶生活。2008年4月7日,上小学三年级的弟弟小锁因抄作业与同学小晨发生矛盾,小晨打了小锁。得知弟弟收到欺负后,小梅下午放学找到“欺负”弟弟的小晨,并打了小晨。事后,小晨母亲到小梅家理论,并与奶奶、弟弟发生争执。
小梅认为自己的亲人收到“欺负”,滋生报复小晨的念头,当晚在书包里放入菜刀和两小瓶农药。第二天早晨,小梅来到小晨教室,将其他学生赶出教室后,从书包里拿出菜刀和农药恐吓小晨,并强行向小晨口中灌农药。在相互撕扯与挣脱中,农药洒在小晨身上。4月15日,公安机关以小梅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烈山区检察院批捕逮捕。
烈山区检察院收到案卷后,分管检察长和承办检察官专程赶到小梅学校和居住地走访调查。了解到小梅是个内向而好强的孩子,平时表现很好。但因其从小失去母亲,父亲在外务工,得不到父母的正确关爱教育,导致她脾气暴躁、自控力差。当检察官问小梅为什么给他人灌农药时,小梅说:“奶奶与弟弟被别人打了,我气极了,我要为他们报仇。”“法”在小梅脑海中是一片空白。
因小梅的行为未给小晨造成严重危害,为给留守儿童小梅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继续接受良好的教育,烈山区检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资助小梅助学金2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