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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市级担保公司资本金,各县区也要相应增加所属担保公司资本金,扩大担保公司资本金规模,增强担保公司担保能力。中小企业担保风险补偿由现在市区扩大到全市所有中小企业。对全市中小企业担保贷款给予一个百分点的保费补贴;担保公司保费一般按1.5%收取,最多不超过2%,减轻中小企业保费负担。
———摘自《市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二十条意见》
本报讯(记者 刘芳) 为缓解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市制定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及管理暂行办法,鼓励担保机构积极开拓市场,做大担保规模,促进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我市在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的基础上,初步构建了以民营资本为主导,覆盖市、县(区)两级的融资担保服务体系,有效地缓解了小企业融资环节因法定抵押物不足或“两证”不全等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瓶颈,拓展了金融服务范围。据了解,目前,全市从事担保业务的各类机构有11家。除市房屋置换担保中心、市青年创业资金管理中心、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3家专业性担保机构外,专门从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共8家。这8家信用担保机构已累计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600多笔,累计担保总额达12亿元,受保企业300余户。
当前我市担保行业整体规模偏小,抵御风险能力弱,风险准备不足,管理也欠规范。为促进担保体系建设,壮大和发展担保行业,降低担保风险,规范担保企业经营,全面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担保企业的支持与合作,扩大金融服务范围和品种,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设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及管理暂行办法涉及的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该资金由市经济委员会和市财政局共同管理。
为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担保公司保费一般按1.5%收取,最多不超过2%。年度担保余额有所增长的担保机构,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根据当年平均担保余额(按月加权平均)较上一年度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2万元,对单个担保机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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