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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摔伤讨钱未果 法律援助得还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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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8 08:48:3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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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甚恺 通讯员 尚启文) 12月17日上午,农民工丁福民将一面写有“一心为民,廉洁奉公”的锦旗送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手中,以表达他对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3次给他提供法律援助,最终帮他讨回5万多元赔偿款的感激之情。
    丁福民是我省南陵县人。2006年12月,他来我市某建筑公司的工地务工,做的是管道焊接工。刚打工一个月,他不幸从两米多高的平台上摔下,经检查是椎体压缩性骨折,要住院治疗。丁福民的妻子去工地上找包工头要钱治病,但被拒绝了。今年4月,在多次索要医疗费用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丁福民找到某建筑公司,在他的强烈要求下,该建筑公司给他出具了一份“所有责任由私人包工头承担”的书面材料。拿到这份材料后,他来到我市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于他识不了几个字,便找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此后他在援助中心律师的帮助下,完成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由于用人单位和私人包工头谁也不肯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市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律师帮他向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仲裁胜诉后,用人单位不服,两次向法院上诉。就这样在援助中心先后3次的帮助下,丁福民最终赢得了官司,拿到了用人单位给付的5.2万多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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