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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市民申请赴港澳游不再出具旅游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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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5 11:5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924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本报讯(记者 王甚恺 通讯员 谢静) 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赴港澳团队旅游的市民将更加方便快捷,无须提交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即可申请办理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按照以前规定,公民参加团队赴港澳地区旅游,必须出具参加团队旅游费用正式发票,不能提供发票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赴港澳旅游申请。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团队旅游提交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的规定。今后,公民参加团队赴港澳旅游只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照片,就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团队旅游签注。
      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醒,取消旅游费用发票不意味着个人就能直接前往港澳旅游,而是申请人拿到《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团队旅游签注的,必须要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才可进出港澳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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