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login_bar_tip!

搜索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690|回复: 0

城区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实行有限解禁

[复制链接]
累计送礼:
0 个
累计收礼:
0 个
发表于 2008-12-31 08: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918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本报讯(记者 王甚恺 通讯员 钱炜)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机关了解到,2009年春节期间,我市将对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实行有限解禁。
    2009年春节,我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有限解禁期限为1月1日至2月9日,其中2009年1月1日至1月19日为燃放前的准备工作时间,1月20日起至2月9日(农历正月十五日),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有限解禁区域为花山、雨山、金家庄及开发区范围内城市建成区。有限解禁期间,我市有关部门将本着控制总量、确保安全、方便群众的原则,负责全市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布设工作。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前,市公安、安监等部门还将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联手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以及销售市场清查等工作力度。
每一条内容都代表用户宝贵的个人意见和观点,欢迎建议和指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马鞍山聚网 ( 皖ICP备2022000810号-1|皖公网安备 34050302000772号 )经营许可证/EDI编号:皖B2-20220283

GMT+8, 2025-3-16 03:56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