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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孤儿救助标准将有新提高,同时孤儿救助政策也有望出台,并在全省推广“池州经验”,让更多孤儿能健康成长。 据介绍,2007年,池州市就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池州市孤儿救助办法(试行)》,规定凡在池州市辖区内居住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孤儿,经申请、审批,均可得到生活、教育、医疗、司法、住房、就业及其他方面的救助,这一救助模式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池州经验’非常值得推广,这一孤儿救助制度将把社会上的散居孤儿也纳入政策保障范围。”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相关人员表示,今年我省将进一步调查摸清各地散居孤儿的底数,出台孤儿救助政策,保障孤儿的生活权益。(陈建丽、夏丽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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