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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30年惯例 教育厅叫停270份"红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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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0 10:5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852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今后,大学生转专业不需要再到教育厅审批了,由学校根据自身条件和学生请求,先审批再到教育厅备案就可以了。昨日,省教育厅宣布:由于与现行法规相背、过时或适用对象已消失,270份自1978年以来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下岗”。  “此前,规范性文件生生不息、层出不穷,且只生不死,大到教育工作大政方针,小到通知开会,都可以发‘红头文件’”。昨日,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张荣国告诉记者,为此,省教育厅决定对1978年以来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作全面清理,特别是少数“带病”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清除。
  这次清理的结果令参与人员“吃惊不小”:从目前的角度看,1978至2007年,省教育厅(包括原省教委)先后印发的4万多份“红头文件”中,有444份文件“有问题”。通过认真审核,并经层层把关,需保留的为117件,占总量的26.35%;应予修订的57件,占总量的12.84%;应当废止或宣布失效的270件,占总量的60.18%。
  据张荣国介绍,这次清理,对其中涉及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行政管理措施,但不能提供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视为“于法无据”,宣布予以废止。所有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今后不再作为教育行政管理的依据。
  今后,省教育厅将严格设定规范性文件制发权限和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不得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或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也不得随意增加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义务。(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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