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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代理制”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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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09:48:1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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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闻
    据1月3日《人民日报》报道,亳州市在县区实行“全程代理”制度,群众要办事,只要动动嘴,从村到镇再到县,由各级干部热情地跑腿。仅2008年,亳州市通过“全程代理”,为民办实事10万多件,办结率高达99%。这种“群众办事、干部跑腿”的做法,起码给我们三点启示。
    启示之一:为民办事关键要“全程”。只有全过程、全方位服务,且服务到位、服务到底,才能真正办成事,并办好办实,否则让人感到搞形式、走过场而已。我们既不能虎头蛇尾,也不能产生“肠梗阻”,更不能口头上一套、行动上另一套。没有“全程”,不可能有结果、有成效,那么这种“代理”仅是只“代”不“理”。如此下去,群众就不理会,得不到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各项工作将难以展开。
    启示之二:为民办事关键要“全面”。亳州市的“全程代理”,涉及108个全程代理项目和98个服务咨询项目。从代办居民身份证、林地占用证等审批事项到党组织和人事关系接转,从特困户救助认定到群众生产生活、务工经商提供服务事项等,无所不包,无所不含。可以说,群众大大小小、婆婆妈妈的事,该“代理”的全部“代理”。只有把群众所有的事纳入我们的“代理”范围,才能令群众满意。
    启示之三:为民办事关键要“全意”。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是我们的宗旨,“全程”和“全面”还不够,在办事的过程中,要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做到真心、诚意、热情,这样才能让群众心服口服。
    在“全面”的基础上,把“全意”贯穿在“全程”之中,才叫真正的“全程代理”,方能让群众真正地“竖起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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