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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轿车盗窃被抓 手语“说法”聋哑嫌犯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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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 09: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829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庭审前,他什么都不承认,只是摇头,开庭前经过手语翻译老师的劝说,法庭上他认罪了。”2月1日上午,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案件,被告人是一名聋哑人,为了保护他的合法权益,法庭为他请来了手语翻译老师,庭审前,经过手语翻译老师的耐心“说法”,被告人当庭认罪。  当日9点,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受审的被告人巫方(化名)是一位刚满18岁的聋哑人,在他的左前方,合肥市聋哑学校的退休老师毕静华正打着手语,将法庭进行的每一个程序,法官、公诉人及辩护律师的每一句话翻译给巫方,接着毕老师又将巫方的回答翻译给法庭。
  去年9月22日上午10时许,在合肥市清溪路琥珀街道卫生所前,巫方用拳头将尹女士停在路边的一辆宝马X3轿车玻璃砸开,将尹女士放在车内的提包盗走,包里有现金1580元及价值2377元的相机一部。一位民警正好路过此地,并将巫方现场抓获。虽然人赃俱获,但巫方却一直不承认自己的罪行。该案审判长朱传年告诉记者:庭审前,巫方根本不认罪,无论问什么都摇头。昨天,庭审开始前十几分钟,在无偿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梁旭波律师和毕老师的耐心“说法”下,巫方才认罪,为自己争取了“悔罪”表现。
  鉴于巫方是聋哑人,当庭认罪并且属犯罪未遂,法庭对其从轻发落,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对此结果,巫方表示接受。(孔华、吴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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