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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不给,被告上法庭后还将账户上的资金转移。2月1日上午8时,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成功扣划了该公司秘密账户里的24万元执行款。 昨天上午刚上班接到消息的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宋德传带领执行人员来到省城一家银行。出示证件后,在银行的配合下,不到半小时便扣划了被执行公司“秘密账户”上的24万元。
记者了解到,此案的申请人陈先生2005年初与被执行人合肥一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水电安装承包协议,2006年6月工程竣工应付款。但直到2008年10月,该公司一直未付工程款。陈先生将该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陈先生24万元工程款。陈先生申请执行时,该公司好几个账户上的资金都转移了。昨天,法官获悉该公司在一家银行设有“秘密账户”后,当即赶到银行从该账户上扣划了24万元执行款。(孔华、贤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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