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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出售过期牙膏 投诉获得十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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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3 08:19:0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935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本报讯(通讯员 刘新义 国谱 永生) 日前,家住采石的消费者李女士在采石镇上一个体小百货店内购买了一盒超过保质期3个月的“田七”牌牙膏,投诉采石工商所后,终获店家10倍共计35元的赔偿。
    今年1月17日,李女士来到采石镇上吴某开的小百货店内花3.5元购买了一盒“田七”牌特效中药牙膏,回家使用后竟发现是过期失效商品。此牙膏生产日期为2006年10月17日,保质期为两年,显然已超过保质期3个月。李女士找到小店店主说明情况并提出赔偿,店主吴某说啥不肯,于是双方发生争吵,产生消费纠纷。有着合法权益自我保护意识的李女士于2009年1月18日投诉到雨山工商分局采石工商所,该所维权人员立即赶到吴某开的小百货店内,从货架上又查出了3盒超过保质期3个月的“田七”牌牙膏,店家不得不承认错误,自愿赔偿消费者李女士牙膏价格的10倍共计35元。同时,采石工商所针对该小店首次出售过期商品的违法行为,对店主吴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店主表示以后决不违法经营,并书写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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