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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落实优惠政策 解企业后顾之忧 市地税局“一对一”帮扶60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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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5 08:30:4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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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芳 通讯员 周庆) 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面对大环境下货款回笼减缓、大订单暂缓实施等困难,日前仍然启动研发10个新科技替代进口产品,为企业后续发展积聚力量。市地税局年前及时落实国家政策,给该公司退回的260万税款,为企业研发注入了宝贵的资金,解了企业后顾之忧。
    受大环境影响,泰尔重工缩减了规模,但减产不减员,在积极应对大环境,全面启动研发10个新科技替代进口产品的同时,加强员工技术培训。在企业最困难的时候,市地税局深入到企业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帮助企业分析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并对企业实施“一对一”服务。当时,泰尔重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还没有批下来,市地税局在省科技厅网上看到公示名单后,特事特办,及时给企业按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税率,退回260万元税款。
    像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一样,我市有60户企业受到市地税局“一对一”帮扶。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精神,市地税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企业确有困难的,允许当年四季度申请减免生产经营年份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减少减免税审批环节。对于企业申请减免税的,对其实地调查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对于企业申请一项减免政策涉及两个以上机关科室,需要实地调查的,由减免税数额较大的科室牵头联合一次调查完结;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地缩短审批工作时限;行政审批科提速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调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从2008年1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将原普通住宅预征率1%、非普通住宅预征率2%,调整为普通住宅预征率0.5%、非普通住宅预征率1%;实施个性化纳税服务。对重点纳税人开展“一对一”服务,深入开展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帮助企业深入了解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新规定;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原则上应当场回复,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在税务检查中,应查看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已落实;大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结合“税法六进”活动,广泛深入宣传税收优惠政策,让纳税人准确掌握,及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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