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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出台规定——无合同饭店不得接待旅游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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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4 09:26:5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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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日前出台规定,接待团队游客的当地接待饭店须和旅行社签订合同,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该市还制定了系列措施,针对性防范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这个市规定,旅行社、星级饭店和景区景点从业者须掌握基本救护方法和紧急救援程序,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相关指示标识要醒目、完好。旅行社安排团队用餐前,对餐厅食品卫生状况须考察评估,与接待餐厅签订合同,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报告旅游、卫生管理部门;接待饭店的餐饮原料、设备要达到卫生标准,宴会要按规定留样。
  严禁租用异地旅游营运车辆接待旅游团队,在不能保证绝对安全时,不得安排旅游团队水上和其它娱乐项目。组织自驾游时,须与自驾者签订相关合同,严禁在不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自驾游。
  景区景点要设立医务室或应急医疗箱,配备游客常用药品。景区内无游商浮贩,无强拉游客购物、就餐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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