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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晚报报道 记者昨天从芜湖市物价局获悉,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涉房收费管理,维护房地产开发企业合法权益,在去年全面清理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的基础上,对全市各类涉房收费实行“涉房收费明白卡”制度。 实行“涉房收费明白卡”制度后,任何部门无权自立项目,擅自提高和变相提高有政策规定的各类涉房收费标准,否则企业有权拒付。
各收费主体单位收费时必须出具相应的资质证书和《收费许可证》,对委托服务的项目应本着自愿原则,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提供服务的项目名称、服务阶段、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不得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强行服务、强制收费。
实施“明白卡制度”后,对涉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建设项目、市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公共事业建设项目、安置房、廉租房建设项目的经营性服务收费,仍按市政府公布的优惠政策执行。
有关部门提醒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符合规定的收费,并及时向价格、财政部门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为:市物价局12358、市财政局3122285。
据了解,涉房收费包括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共36项,查询“涉房收费明白卡”收费依据,可登录市物价局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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