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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宫建华 通讯员 刘洪娟) 我市“家电下乡”工程实施3个月来,有效拉动了我市农民消费,让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然而,日前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个别无“家电下乡”资格的个体老板,打着“家电下乡”的旗号趁机推销产品,让农民蒙受损失。
一位姓焦的农民告诉记者,前不久,他在家门口某家电销售点准备买台电视机,因为之前听说有个“家电下乡”,可让买家电的农民得实惠,就向店主打听此事。没想到店主爽快地回答他,店里的电视机都是“家电下乡”产品,只要挑中了,当场就按13%的优惠让价给他。当他将电视机抱回家后,才知道这台电视机既无中标产品标识卡,又无正规发票,纯属冒牌的“家电下乡”产品。
为引导、帮助农民购买家电,便于农民消费者识别,目前,我市“家电下乡”产品指定80多家销售网点,都统一悬挂了“家电下乡指定点”标识牌,并在店铺醒目处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告示”、“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每家网点销售的每一台“家电下乡”产品都具有产品“身份证”———中标产品标识卡。建议农民朋友一定要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且务必要慎重选购。
市商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还表示,近期,市商务部门将联合市工商、质监部门,严厉打击少数非定点商家打着“家电下乡”旗号推销产品的。同时,也将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管理,对不按规定、不能诚信经营的网点,取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确保农民消费者顺利买到“家电下乡”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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