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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试点”省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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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1 08:16:1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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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后成龙) 从3月10日上午龙李海副市长主持召开的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省建设厅本月初正式将我市列为全省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工作试点城市。
    据了解,我市开展集体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已历时一年多时间,目前已建立健全了登记发证工作机制,完善了工作网络,制定了登记发证流程。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试点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从三个区土地、规划、房产部门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审核,确保今年9月底全面完成三个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初始登记工作。与此同时,围绕集体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试点,积极探索开展抵押贷款、激活农民集体土地上房屋这一最大不动产等诸项工作,为我省探索建立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处置机制提供示范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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