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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本报讯(记者 吴天祥 通讯员 周业荣) 根据3月27日下午市人事部门的有关部署,我市近期将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确定在8月底前,在事业单位全面实现“待遇随岗定”。
这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适用范围为除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全市其他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这些单位的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据介绍,过去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度与人结合在一起,待遇随人走,而改革后,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岗位与岗位工资一一对应,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与工资待遇紧密结合在一起。目前,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3类,各类又分若干等级。为了充分体现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成长规律和特点,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根据本次改革的实施方案,我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将分为7个等级,分别为4级职员至10级职员;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中、初级岗位内部设置了相应的等级,改变了现行专业技术职务内部无等级区分的现状;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1至5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市人事部门对三类岗位结构比例做了明确规定,其中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按照规定比例实行总体控制,各单位具体控制标准按有关规定核准。各类岗位的任职条件也有具体规定,各单位在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时,可结合自身特点,按照不低于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制定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进一步体现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落实。此外,事业单位可根据事业发展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核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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